阿恒 · 产品中心
产品线丰富,4大品类,满足90%水处理需求
低温流动性
凝固点较低,在低温下流动性良好。
润滑性
减少摩擦和磨损。
热氧化稳定性
形变小,稳定性高。
水溶性和油溶性
降低液体之间的磨擦阻力。
专业水处理药剂生产厂家
专业水处理技术方案设计
24小时免费热线
15327161998
产品线丰富,4大品类,满足90%水处理需求
凝固点较低,在低温下流动性良好。
减少摩擦和磨损。
形变小,稳定性高。
降低液体之间的磨擦阻力。
做最值得您信赖的水处理剂供应商
为各类产生污水的工厂、工业污水处理厂等提供药剂和技术服务!
结合中国水质特点出方案 更适合中国用户
武汉阿恒化工有限公司座落于九省通衢的江城武汉,毗邻万里长江,气候宜人,环境优美。水陆交通发达,地理位置优越。本公司是一家集化学新材料、环保新材料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及仓储物流于一体的综合性化工企业。
公司主营产品有:氯酸钠、次氯酸钠、硫酸亚铁、聚合硫酸铁、三氯化铁、聚合氯化铝(饮用水级)、聚丙烯酰胺、氧化钙、氢氧化钙、工业盐、氨氮去除剂、COD去除剂、醋酸钠、反渗透膜阻垢剂...
08
2023-12
近日,审计署发布了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结果,其中反映有9个省纳入水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的168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未得到财政资金支持,占规划项目数的44%,有7个省获得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补助的2135个项目不属于规划实施范围,相当于规划安排这7个省项目数的63%。这看似是一个预算分配的问题,其实折射出一个多年未解决的问题:水污染防治规划如何真正落地?
从法律角度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规定,经批准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。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地位非常高。但如果没有各相关部门的真正重视,“一张蓝图”便无法绘制到底了。
从规划期间看,目前的水污染防治规划一般与国民经济规划期间一致,只有5年期限。但环保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长期过程。从规划内容看,目前我们的规划不单单是一个专业规划,由于其中涉及了水污染防治项目,纳入规划的项目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可能性就大一些,这造成了规划的重点放在了建设项目的数量分布方面,很多过细、过散的项目也纳入了规划,使得规划统领、抓总的作用被弱化,规划的科学性、针对性有待提高。
规划的执行缺乏合力和中期调整机制。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及监督实施一般由环保部门负责,相关资金安排由财政、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。由于部门间协调、沟通不充分,出现了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未纳入规划,纳入规划的项目得不到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。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、分配没有完全依据规划确定的重点和方向,长期以来形成的“管资金不管专业、管专业不管资金”的局面,使得资金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没有真正做到协调、协同。此外,规划在执行过程中还缺乏动态调整机制,应该有中期评估制度,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规划目标或规划项目。
建议有关部门应结合“十三五”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,突出规划的统领、抓总作用,重点聚焦宏观性目标、措施,加强与国土空间、水功能区划等其他规划相衔接;专项资金分配的方向和重点要与“十三五”水污染防治规划等相衔接。同时,应引入公众和舆论参与机制,规划制定应征求公众意见,规划执行应让社会力量参与监督,并对规划执行进行中期评估,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动态调整机制。
08
2023-12
一、制定必要性的再认识
《环境保护税法》即将进入一审。有消息指出,2016年或者2017年初该法可能三审通过。尽管如此,针对此法制定的必要性,社会各方的看法仍然很不同。有相当多的人仍然坚持认为,排污收费可以解决目前的问题,为什么非要向西方学习,出台环境保护税法呢?而且最近十来年向西方学习的许多环境保护“经验”,最终都因在中国水土不服而变形甚至作罢。为此,更好完善排污收费制度,而不是另起炉灶,推倒重来。我们认为,在依法行政的时代,作为一个经济调控手段,费改税是大势所趋。如果在环境保护税和排污收费之间做一个有效的衔接,开展费改税的立法还是可以让各方接受的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的《环境保护税法》征求意见稿(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)规定,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。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、污染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,在规定的税额标准上适当上浮应征污染物的适用税额,并报国务院备案。可以看出,方案还是比较稳妥的。我们认为,考虑了过渡期的风险,做好了衔接,制定《环境保护税法》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效果:
一是形成统一各环境保护税费的体系和框架,克服目前环境保护税收和费用征收的零散和不系统的现象。这个体系和框架可以明确征收的思路、逻辑、范围、对象、基本原则、主要制度,这种逻辑的统一和协调有助于生态文明的建设和改革。
二是统一征收的范围、对象、方法和规范,有利于征收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程序化,防止违规减免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现象。一些人指出,费改税后,环境保护部门权力减小,部门利益减小,配合税务部门征税的积极性会不足。我们认为,有地方政府的统一协调和征税考核,这一现象应不足为虑。
三是加强征收的力度,为环保投资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,利于环境保护税收资金的集中和规范使用,发挥其环境保护作用,防止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违法支出排污费的现象。环境税和排污费都应专款专用,但现在的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在地方仍然很不规范。在现实中,很多地方的环保部门仍然靠收排污费来发工资,甚至发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,原因是地方政府的拨款根本不够。如果制定《环境保护税法》,环境税就由税务部门去征收,环保部门负责协同征收,这一现象可以避免。费改税后,环境税直接进入国库,其使用由法律予以规范,环保部门就不能拿来发工资了。如果环保部门的机构仍然庞大,就很难运行下去。
四是通过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,如税率根据经济形势适度调整,采取中央与地方分税的机制,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形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局面。基于以上优势,“十二五”规划提出“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”,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“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”,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》提出“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”,“十三五”规划提出“开征环境保护税”。环境保护税的法制化已是箭在弦上,环境成本在环境法治的一体化考量之下正计入企业成本,促使企业主动追求节能减排,加速环保投资,即通过环境保护税收调整产业结构,加速产业优胜劣汰,淘汰落后与僵尸企业,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、有效益的发展。
08
2023-12
聚丙烯酰胺PAM是一种目前应用广泛的人工合成有机高分子絮凝剂,有时也被用作助凝剂。聚丙烯酰胺的生产原料是聚丙烯腈CH2=CHCN,在一定条件下,丙烯腈水解生成丙烯酰胺,丙烯酰胺再通过悬浮聚合得到聚丙烯酰胺。聚丙烯酰胺属于水溶性树脂,产品有粒状固体和一定浓度的粘稠水溶液两种。
聚丙烯酰胺在水的实际存在形态是无规线团,由于无规线团具有一定的粒径尺寸,其表面又有一些酰胺基团,因此能够起到相应的架桥和吸附能力,即具有一定的絮凝能力。但由于聚丙烯酰胺长链卷曲成线团,使其架桥范围较小,两个酰胺基缔结后,相当于作用相互抵消而丧失两个吸附位,再加上部分酰胺基卷藏在线团结构的内部,不能与水中的杂质颗粒相接触和吸附,所以其拥有的吸附能力不能充分发挥。
为了使缔结在一起的酰胺基再次分开、内藏的酰胺基也能暴露在外表,人们设法将无规线团适当延伸展开,甚至设法在长分子链上增加一些带有阳离子或阴离子的基团,同时提高吸附架桥能力和电中和压缩双电层的作用。这样一来,在PAM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一系列性质各异的聚丙烯酰胺类絮凝剂或助凝剂。
比如说在聚丙烯酰胺溶液中加碱,使部分链节上的酰胺基转化为羧酸钠,而羧酸钠在水中容易离解出钠离子,使COO-基保留在支链上,因此生成部分水解的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。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分子结构上的COO-基使分子链带有负电荷,彼此相斥将原来缔结在一起的酰胺基拉开,促使分子链由线团状逐渐伸展成长链状,从而使架桥范围扩大、提高絮凝能力,作为助凝剂其优势表现得更为出色。
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使用效果与其“水解度”有关,“水解度”过小会导致混凝或助凝效果较差,“水解度”过大会增加制作成本。